上海市商品房住宅买卖交易中较大的税率、费用列举:
- 出售方营业税及附加:5.55~5.65%;
- 出售方个人所得税:差额的20%、全额的1~2%;
- 买入方契税:1~3%;
- 双方中介服务费:2%;
- 双方交易手续费:5元乘以产证登记建筑面积平米数;
- 单位购房印花税:0.05%=万分之五;
注:缘丞房产网站展示的多媒体房源中,显示的货运税率,大体上即为该房产交易所需的上述最高税费总和。
上海市住宅房屋租赁双方税费:
- 出租方营业税印花税综合:租金的6.5%;
- 出租方中介服务费:首月租金的35%;
- 承租方中介服务费:首月租金的35%;
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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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
2011
公证处应严审慎核房产相关民事委托书
房地产权利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出售名下房地产相关的一切事务,委托书经公证后,权利人无需出席期间的任何场合。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境内房地产,相关合同须经公证方可生效。因此,境内的公证处在这两项房地产交易相关的环节,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、也应当承担重要的审核责任。
上海缘丞房产 18621299338 / 02167353122